泰国温州总商会参加乐清侨商会十周年庆典 执行会长郑炳克、缪仁照出席并签署友好合作协议

2016-11-28 16:03 阅读 3,10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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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郑炳克执行会长与乐清侨商会李方西会长签署友好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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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泰国温州总商会执行会长郑炳克(左)、省外侨办杨金坤处长(中)、泰国温州总商会执行会长缪仁照(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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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泰国温州总商会执行会长郑炳克(左)、宁波侨商会副秘书长卢伟 (中)、泰国温州总商会执行会长缪仁照(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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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诸位领导主席台合影

9月13日,乐清侨商会十周年庆典大会举行。来自全世界21个国家和地区华侨华人、乐清市侨商会会员企业负责人、全省兄弟侨商会领导、全市兄弟商会和行业协会代表等共4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党组成员、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专职副会长陈爱珍,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浙商总会副会长冯定献,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同,温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瓯平,温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书记许益伟,美国公共外交协会名誉会长、美国华商总会主席林德宪,乐清市领导潘黄星、程天青、李立飞、陈亦殊出席会议。

陈爱珍在致辞中指出,乐清侨商会是浙江省最早成立的侨商组织之一,过去10年间汇集了一大批有经济实力、有社会责任感的侨界企业家。她表示,乐清侨商会积极参与乐清经济建设,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乐清经济社会再立新功。

乐清市委副书记潘黄星高度评价乐清侨商会对乐清经济社会建设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他表示,广大侨商为乐清带来了大量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如今在乐清的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侨商建设成果,希望侨商会在今后继续发挥服务与沟通的职能,进一步做好情的回归、发挥桥的作用、开展会的帮助、弘扬爱的奉献精神,切实把握好当前侨务经济发展的重大机遇,团结和带领全体侨资(属)企业,不断开拓创新。庆典会上,乐清市侨商会与13家海外侨团签署友好合作关系协议书。郑炳克,缪仁照二位执行会长代表泰国温州总商会和乐清侨商会签订友好合作关系协议书。乐清侨商会向岭底乡捐赠5万元人民币,支持“七彩”岭底建设。与会人员还欣赏了精彩的文艺表演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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